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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天一辞去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4月27日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到退休年龄,曹天一(满族)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天一(满族)辞去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